点击文字进入【招聘说明】 【公司介绍】 【 其  他 】

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
保障理财兼具 利率保底安心

万能寿险集风险保障和理财于一体,风险保障充分。同时我们保证合同生效后的前5个保单年度,您的个人保单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2.5%。稳定持续的投资理念让您可以放心理财,专业化的投资技术,确保您的资金运作安全。
持续交费奖励 账户增值不断

当您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持续支付期交保险费,就可以获得基本保险费的2.1%作为持续奖励进入保单账户。持续奖励每年递增,最高递增至3%。
人生不同阶段 保额随需应变

可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在我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调整保险金额,被保险人享有保障的同时,投保人又可享受投资理财成果。
追加保费投资 初始费用低廉

我公司在追加保费初始费用的设置上做到了行业同类产品的最低水平之一,采用累进制扣费,追加越多,扣费越低。
免保单管理费 理财更具优势

我公司本着让利于客户,客户盈利即是公司获益的长远考虑,免除客户终身的保单管理费用,使客户自由享受高品质的投资盛宴。
信息透明公开 专业值得信赖

我公司每月公布一次结算利率,您可通过拨打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保单账户价值及交易轨迹可随时通过客户服务电话或至公司客户服务柜台查询;每个保单年度公司还会寄送保单账户价值对账单,让您充分了解保单账户价值变化,信息更加透明公开。

嘉禾旭日东升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30日的婴儿)至17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25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或交至121518周岁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4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4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因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所处时间段对应的给付比例(请见附表)相乘的金额同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4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4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因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第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第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于4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4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所处时间段对应的给付比例(请见附表)相乘的金额同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第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于4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4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因意外伤害身故,我们除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合同的可转换权益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于被保险人18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以书面形式申请将本主险合同转换为我们当时认可的其他合同且无需核保。我们将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新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新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标准,并不得高于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20%
基本保险金额的增加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于被保险人18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年度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增加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且无需核保,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原基本保险金额的50%为限,且以1次为限。
红利及红利分配
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产品的实际经营状况,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本产品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领取方式有以下四种:
1)现金领取;

2)抵交保险费;

3)交清增额;

4)累积生息。

嘉禾洪福齐天终身寿险(分红型)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10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101520年或交至5560周岁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红利及红利分配
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产品的实际经营状况,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本产品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领取方式有以下四种:
1)现金领取;

2)抵交保险费;

3)交清增额;

4)累积生息。

温馨提示:
该利益演示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退保金:即本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通常体现为在保单年度末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我们向您退还的金额。

「嘉禾金麒麟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是一款万能型保险。它灵活多样的产品功能将使您的生活品质更上一层楼,为您和您的家人打开一条通向幸福的道路。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其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产品特点
稳健理财长期受益
本产品设有2.5%保底账户收益,长期投资,使您的账户收益稳健增长。
持续奖励真心回报
在投保后的第3个保单年度末开始,若您当时保单有效,我们将提供等值于当时账户价值0.5%的持续奖励,连续奖励八年。您的账户价值越高,奖励越高。
支取灵活信息透明
当您急需用现金的时候,可以随时从您的账户中支取,应对不时之需。当您要了解每月结算利率的时候,您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交费方式:保险费一次交清,每份保单最低保险费1万元。(您所交付的保险费应为1千元的整数倍);
保险期间:保至被保险人88周岁。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将按当日的账户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自合同生效9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账户价值的105%
2
、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您已部分领取金额的差额。
温馨提示:
若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9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您已部分领取金额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初始费用
您交付保险费后,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保险费的3%收取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计入账户。
保单管理费
每月结算日零时,我们将从您的账户中扣除当月的保单管理费。每月保单管理费金额为5元。
保证利率
5个保单年度内,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2.5%,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之后我们有权对最低保证利率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最低保证利率不会低于调整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部分领取
您可在犹豫期后向我们申请部分领取账户价值。若您在前5个保单年度内申请部分领取时,我们将分别按照部分领取金额的5%、4%、3%、2%、1%的比例收取部分领取费用。第6个保单年度及以后将不再收取部分领取费用。
账户价值
在合同有效期内,账户价值按照下列方法结算:
1)投保时,您支付保险费后,账户价值等于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

2)我们结算账户利息后,账户价值按结算的账户利息等额增加;

3)我们收取保单管理费后,账户价值按收取的保单管理费等额减少;

4)发放持续奖励后,账户价值按照持续奖励金额等额增加;

5)如果您部分领取,账户价值按您部分领取的金额及部分领取费用等额减少。

温馨提示:
1.
该利益演示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账户利益可能低于演示水平。
2.
该利益演示利率假设低档为最低保证利率,中档为4.5%,高档为5.75%
3.
利益演示中的账户价值已经扣除了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用,包含了持续奖励。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上一篇:清原饮食文化之满族的节日食品 | 下一篇:招聘说明--嘉禾